秘鲁国会批准了对该国国际合作法的一项有争议的改革,这项改革对公民社会组织实施了全面限制。人权组织警告称,此举可能会削弱保护弱势群体和打击腐败的努力。
这一决定对 2002 年通过的立法进行了修改。该立法设立了秘鲁国际合作署(APCI),并对国际援助的监管作出了规范。然而,如今的改革以一种被批评者认为会威胁非营利组织独立性和工作的方式,扩大了该机构的权力。
支持这项决定的人表示,它提高了透明度;但批评者则将其视为向人权组织施压的手段。
“除了所谓透明度的虚假说辞,这项法律并非旨在让任何事情变得更加透明,” 秘鲁人权倡导非政府组织法律辩护研究所(Legal Defense Institute)所长卡洛斯・里维拉(Carlos Rivera)向美联社(The Associated Press)表示,“它真正的目的是营造一种压迫和迫害的氛围。”
里维拉称,他尤其担忧其中一项规定。该规定指出,非营利组织若为国内或国际上针对政府的任何行政或司法案件提供法律行动、建议、援助或资金,均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这显然是自 1995 年大赦法以来,秘鲁通过的最违反宪法的举措之一 —— 或许就是最违宪的。” 里维拉说道。
秘鲁 1995 年的大赦法曾保护军警人员,使其免受因该国内部冲突期间所犯人权侵犯行为(包括屠杀、酷刑和强迫失踪)的起诉。后来,这些规定因侵犯司法权和违反国际人权标准而被宣布违宪。
里维拉表示,这项法律可能会严重限制原住民社区获得司法救助的机会,因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非营利组织提供的法律支持。
“一夜之间,他们将无法进行自我辩护…… 近 100% 的案件都是由非政府组织处理的。” 他说。
秘鲁政府未回应置评请求。
在投票前,右翼国会议员亚历杭德罗・穆南特(Alejandro Munante)对非营利组织提出了尖锐批评,声称它们 “不对任何人负责,不纳税,还设定国家的政治议程”。
“非政府组织在秘鲁运作却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是不合理的。” 环境调查局秘鲁项目主任朱莉娅・乌鲁纳加(Julia Urrunaga)向美联社表示,“秘鲁国际合作署(APCI)这个机构已经存在了 20 多年,在该国运营并享受税收优惠的非政府组织一直都在向其汇报大量详细信息。”
乌鲁纳加对此表示 “严重关切”,因为这项法律会破坏非政府组织和原住民组织的独立性。
“根据这项法案,秘鲁政府将有权审查其不认可的非政府组织的任何活动。因为根据这项新法律,非政府组织必须提前提交其计划,以获得政府的预先批准。” 她说,“未经批准就开展活动或采取未获批准的行动,都将被视为非法行为。”
总部位于英国的森林人民计划(Forest Peoples Programme)秘鲁项目协调员汤姆・扬格(Tom Younger)表示:“这项反动的法律对所有在秘鲁各地为捍卫人权、生命领地和气候而努力的人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而且,鉴于国际上威权势力的增强,其影响范围要广泛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