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区崇义街道综合执法岗、区公安局崇义派出所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开展禁捕水域非法垂钓执法行动,重点整治违规捕捞、垂钓等破坏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筑牢禁捕水域生态保护防线。

执法现场 记者 谭艳华 摄
当晚8点,联合执法组在白鹤梁大道沿线长江涪陵段水域开展拉网式排查。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发现的违规垂钓行为当场制止,并开展政策宣讲。
当天,执法组纠治违规垂钓行为20余起、留置钓具20根。
自7月1日起,重庆正式将非法垂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乡镇(街道),标志着重庆市在长江禁渔管理机制上有了重大突破。
崇义街道综合执法岗工作人员提醒,从南沱镇码头到涪陵长寿交界处的长江水域,为长江重庆涪陵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属于永久性禁捕、禁钓区域。根据《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将由有关部门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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