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一案例入列第六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拟推介名单
2025-02-20 09:26:56来源:涪陵区融媒体中心编辑:雷舸

2月18日,从涪陵区农业农村委传来好消息,日前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公示了第六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拟推介名单,全国共有74个典型案例拟入选该名单。其中,涪陵区《“三项机制”筑基石 合作发展谱新篇》案例入选。
第六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拟推介名单公示,重庆有两个案例入选,其中就有涪陵区的《“三项机制”筑基石 合作发展谱新篇》案例。
据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征集旨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鼓励各地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工作机制和方法。
此次征集的案例主题分为两个方面: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方面,主要征集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家庭农场提升生产经营水平、服务带动小农户发展的经验做法;在地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主要征集各地具有一定创新性、可操作性的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验做法。
2023年,涪陵区建立完善了政策支持、区域指导、利益联结“三项”工作机制,全区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1206家、家庭农场1237家、社会化服务组织288家。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
□新闻纵深
涪陵建立完善“三项”工作机制
实现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涪陵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全区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1206家、家庭农场1237家、社会化服务组织288家。
完善规范制度建设。涪陵区结合实际,出台了系列指导文件,坚持“多元融合、适度规模、利益分享、质量提升”的基本原则,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经营,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强化部门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推进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近5年来,统筹安排财政资金7000余万元,规范发展股份合作社255家,免费为全区农民合作社代理财务事项,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深入推进国家、市、区级示范社三级联创工作,累计培育三级示范社140家,把示范主体作为各产业政策支持重点,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倾斜,提升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近年来,投入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及改善生产条件设施,扶持合作社55个、家庭农场44个;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区试点,扶持50家合作社发展。
涪陵区构建完善全区金融服务“三农”体系。积极开展“三融贷”金融业务,缓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持续扩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
涪陵区建立健全人才培育机制。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制度。汇集各类资源要素支持发展。创新拓展公共服务指导。构建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深化产业利益联结机制。组建产业化利益联合体,采取统一的经营服务模式,构建起完善的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实现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