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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亮剑“小字免责”:别让广告“文字游戏”消耗市场诚信
2026-03-17 21:470

2008年春晚小品《梦幻家园》中,业主在合同缝隙里找到需用放大镜才能看清的“免责条款”,那句“开发商将在他们方便的时候维修”的荒诞表述,如今依然戳中人心。这一幕并非艺术夸张,而是“大字吸睛、小字免责”营销陋习的真实写照——多年过去,这种玩弄文字的套路非但没有消亡,反而在各类商业宣传中愈演愈烈,成为侵蚀消费信任、扰乱市场秩序的顽疾。

天下苦广告“文字游戏”久矣。去年某品牌手机海报中,显眼大字标注“逆光之王”,偏僻角落却用小字注解“仅为产品设计目标”,引发舆论热议;从房产销售的隐蔽条款到电商促销的“小字限制”,商家们深谙“吸睛+免责”的套路:用夸张大字捕获消费者目光,再用晦涩小字规避责任,将误导消费包装成“广告创意”,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公然漠视。

这种看似“抖机灵”的操作,绝非无伤大雅,而是贻害无穷的消费陷阱。从消费者视角看,大字构建的美好预期与小字暗藏的免责伏笔形成强烈反差,一旦“入坑”,商家便以“已标注”为由推诿扯皮,让维权陷入两难,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不断消磨市场信任;从行业发展看,靠文字游戏赚取一时流量,实则是透支企业自身信用,最终只会因口碑崩塌自食恶果。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乱象会助长“劣币驱逐良币”,让坚守诚信、本分宣传的企业陷入竞争劣势,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秩序。

积弊需猛药,顽疾要根治。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精准直击“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乱象,亮出治理“靶向药”。通知明确了“误导性大小字”的认定标准,将情节严重者直接定性为虚假广告,重点整治手机、汽车等技术复杂产品及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的误导性宣传;同时强化对绝对化用语、引证广告的监管,要求引证内容有据可查,并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广告全链条,明确平台、运营者、设计单位等各方责任,全方位压缩“文字游戏”的生存空间。这份通知的亮点的在于精准识别、系统治理、全链覆盖,彰显了监管部门根治广告乱象的坚定决心。

良法更需善治,政策落地方能见效。要让这份监管通知真正成为悬在不良商家头顶的利剑,还需多管齐下、协同发力。其一,细化“清晰可辨”的量化标准,明确免责小字的字号比例、颜色对比等具体要求,比如参照相关规范,规定小字字号不得小于主广告字的四分之一,互联网广告的关键限制条件需在点击前主动展示,让商家无空可钻、执法有章可循。其二,衔接“服务型执法”与“事后追责”,既要做好政策指导,也要加大对屡教不改者的处罚力度,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让“一次失信,处处受限”。其三,推动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同向发力,鼓励行业协会制定更高标准的自律公约,引导企业摒弃营销短视行为,将竞争焦点回归产品质量本身;同时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简化维权流程,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成为市场秩序的监督员,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从《梦幻家园》里令人啼笑皆非的“缝里条款”,到如今监管部门祭出的治理重拳,我们走过了近二十年的历程。商业的本质是诚信,广告的基础是真实,这既是国际商会广告行为准则强调的核心原则,也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底线要求。我们期待,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彻底清除广告中的“文字游戏”,让“大字吸睛”回归产品本身的魅力,让“小字提示”成为企业诚意的体现。唯有如此,才能筑牢市场诚信基石,营造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的清朗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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