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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朋友圈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多地多人已被查处
2026-01-05 23:4256

2026年元旦假期已至,春节也日渐临近,不少人想通过燃放烟花爆竹增添节日氛围,朋友圈中随之出现各类烟花爆竹销售广告。但需警惕的是,这种行为涉嫌违法,近期多地警方已披露多起案例,多名涉案人员被依法处理。

多地通报典型案例,违法售卖必被追责

看似趣味十足的“小金鱼烟花”“顺风车灯笼”“仙女棒”等物品,实则属于未经许可、非法储存的危险品,私自售卖、储存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一:2025年11月以来,上海警方持续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接连破获相关案件2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名,收缴非法烟花爆竹900余箱,坚决遏制非法烟花爆竹流通。

案例二: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发现住户李某在朋友圈招揽客户销售烟花爆竹,核查后在其住所内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135箱。目前,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三:2025年12月23日,山东寿光男子韩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及相关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牟利,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2025年12月16日,浙江武义民警在社区警务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微信贩卖烟花爆竹的线索,经查在陈某某家中查获16个品种烟花爆竹共计76件,陈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朋友圈卖烟花?这些法律红线不能碰

关于朋友圈能否买卖烟花爆竹,法律有着明确界定:无论是否具备销售许可证,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均涉嫌违法;若所售烟花爆竹出现安全问题,售卖方、转发者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唯一例外的是,若商家仅在朋友圈发布指示性、提示性信息,告知公众前往指定合法销售点购买,不涉及线上交易及送货上门,则不构成违法。反之,只要交易地点非指定合法销售点,包括提供送货上门服务,无论有无许可证,均属于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若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即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追责无死角,后果严重需警惕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通过朋友圈大量贩卖烟花爆竹,涉嫌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也明确,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没收非法运输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提醒:节日氛围莫踩险,合规燃放才安心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均存在安全风险,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火灾、伤人事故。眼下新年、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购买、燃放进入高峰期,提醒广大市民:

切勿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购买、售卖烟花爆竹,也不要转发相关销售广告,避免沦为违法犯罪的参与者;如需购买,务必前往当地官方指定的合法销售点,严格遵守当地燃放规定,在允许的时间、区域安全燃放。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共同守护节日期间的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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