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团”逼停消防车,再“暴”也不能走出公德与法律底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5-12-09 18:08    作者:  浏览次数:45
导读

消防车的警笛在鸣响,救护车的蓝灯在闪烁,却被一队浩浩荡荡的“暴走团”堵在辽宁朝阳的街头——对峙的结果,竟是承载生命希望的

消防车的警笛在鸣响,救护车的蓝灯在闪烁,却被一队浩浩荡荡的“暴走团”堵在辽宁朝阳的街头——对峙的结果,竟是承载生命希望的特种车辆,为占用机动车道的健身者让了路!如此“让行”令人匪夷所思,“暴走团”再“暴”,也不能走出公德与法律底线。

“暴走团”打着“强身健体”的旗号,实则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高音喇叭扰民,甚至还敢跟消防车、救护车“硬刚”。之前就有“暴走团”把探病男子拦在半路,“理直气壮”地喊出“让病人先等着”,荒唐至极。这种将个人健身需求凌驾于公共秩序之上的行为,是一种“路霸”行径。与“暴走团”类似的,还有新兴的“爬行团”:一群人在街头爬行,在公共场合做出怪异的举动,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容易引发路人的误解和恐慌。更为吊诡的是,这类团体往往以“老年人健身”为由占据道德高地,让执法者投鼠忌器。从“暴走团”到“爬行团”,实则是规则意识淡薄下的群体性越界。当个人自由以牺牲他人权益为代价时,这已不是自由,而是赤裸裸的侵权。

这些现象的背后,反映出的是一部分人公德意识的缺失与法律意识的缺位。他们只想着自己的健身自由和快乐,却全然不顾他人的感受和公共安全。另一方面, 法律不是“老年VIP通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特种车辆优先通行。可“暴走团”偏要奉行“法不责众”,仗着人多就敢把消防车、救护车逼到路边。这不是素养问题,是违法!违法成本太低,是“暴走团”屡禁不止的根源。建议学一学深圳的做法:广场舞扰民最高罚2万,屡犯拘留。只有把“法”从纸上搬到马路上,才能让“暴走团”真正“慢下来”,让他们必须明白:健身自由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相关部门也该好好反思。对于“暴走团”“爬行团”这类行为,不能再放任自流。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公德意识和规则意识;另一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为准则和处罚措施,让那些无视规则的人受到应有的惩戒。同时,也可以考虑开辟更多适合健身的场所,满足大家的锻炼需求。

在多元化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有追求健康和快乐的权利,但绝不能以牺牲公共安全和他人利益为代价。让我们共同守护公德底线,平衡好公共安全与个人自由的关系,让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胡云昌)(版权作品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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