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行业资讯
重庆 8 部门联合发文优化消费环境 全款购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大幅放宽
2025-11-11 16:0419

11 月 7 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8 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清理消费领域限制性举措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措施》,推出 6 个部分、18 条举措,其中全款购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优化调整备受关注,为市民购房提取公积金带来多重便利。

提取条件实现 “三大放宽”:

时限放宽: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自购房之日起满半年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限由原两年延长至五年。

范围放宽:提取范围从本人、配偶、子女扩大至本人与配偶双方的父母,覆盖更多直系亲属。

次数与金额: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25 年 11 月 6 日起购房的职工及符合条件的亲属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每人累计提取不超过 5 次。

针对不同时间节点购房的职工,政策也做了区分:

2025 年 11 月 5 日及以前购房: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本人父母)可提取一次,合计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提取需在满半年后 2 年内完成。

2025 年 11 月 6 日及以后购房:职工、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需在满半年后 5 年内完成,涵盖商品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拍卖房、保障性住房等多种住房类型。

办理方式线上线下灵活选择:

线上办理:已开通全款购房在线提取并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渝快办、个人网厅等渠道自助办理,无需提交材料。

线下办理:职工可携带身份证件、婚姻证明(婚姻信息已申报且未变更的无需提供)及对应住房类型的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等)到柜台申请。若为直系亲属付清房款的,首次提取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政策执行需注意这些要点:

同一住房不得以配偶名义重复提取;

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结清前提取资金仅可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职工及配偶一年内发生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仅可选择一项申请提取;

违规提取将被追回资金、取消提取及贷款资格 1-5 年,并纳入征信系统,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释放了住房消费潜力,切实减轻了市民购房资金压力,是重庆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市民可根据自身购房时间和需求,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公积金提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news  |  sitemap  |  newsmap  |  map  |  baidu_sitemap
  • 举报
关闭
同类商业资讯